《再见爱人》:你真的了解夫妻之间如何再见么?

飞飞影视 内地综艺 2024-11-27 17:44 5

摘要:近日,大热综艺《再见爱人·第4季》中涌现了众多热门话题,“熏鸡事件”、“孩子和房子能都归我么”等频频冲上热搜,对“大男子主义”的讨伐和女性婚姻困境也又一次成为了话题风暴的核心。情感观察类综艺背后蕴藏着哪些法律知识呢,小编带你一起学习一下。

近日,大热综艺《再见爱人·第4季》中涌现了众多热门话题,“熏鸡事件”、“孩子和房子能都归我么”等频频冲上热搜,对“大男子主义”的讨伐和女性婚姻困境也又一次成为了话题风暴的核心。情感观察类综艺背后蕴藏着哪些法律知识呢,小编带你一起学习一下。

01

“你有个人财产吗?”

这是在《再见爱人》里,Z老师对某嘉宾的提问。抛却温情脉脉的情感对话,Z老师点出了法律在婚姻存续期间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共有的。除非夫妻双方有特别的约定,否则婚后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之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一般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等。

但在司法实践中,像某嘉宾这样不清楚什么是个人财产、自己名下有没有财产,甚至不知道夫妻账户内有多少财产,不知道账户密码的当事人不乏少数。有些当事人表示财产主要为收藏品,而收藏品存在价格波动大的特性,以及难以变现的问题,若双方出现婚姻变动,收藏品的分割以及举证都是难题。夫妻对于财产状况需如实陈述,对于配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损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且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还可以再起诉分割。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02

“离婚的话,2个孩子和钱可以归我吗?”

在一期节目中,某女嘉宾提问:“离婚了钱和孩子能归我吗?”其伴侣回答:“我会把四分之三的财产分给你,但孩子我会争。”孩子的抚养和财产分割正是诉讼中法院处理的焦点问题。

◈关于财产分割,法律上并没有“净身出户”这一概念,只有在离婚分配财产时给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但会改变抚养方式。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之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也予以支持,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过程中也会询问孩子的意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03

“我是一个全职太太~~~”

在节目中,女嘉宾上来就说自己是一个全职太太,照顾着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并希望伴侣能够站在更大的舞台上。

在实践中,有人选择回归家庭,承担更多的家庭义务,成为“全职太太”“全职老公”。在这种情况下,全职一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家务劳动产生的价值很难具体估算,更难精准量化,她们却真实面临着自我认定、社会认同、家庭地位等诸多困境。

因此,在具体案件处理中,法律充分肯定全职一方的劳动价值,保障其基本权益不受侵害。司法实践中,存在“家务补偿”的相关概念。一方面,《民法典》规定了离婚时请求补偿的权利。需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时未提出补偿,离婚后再次提出则无法得到支持。另一方面,《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各地法院通过填写《共同财产申报令》的方式,切实保障全职一方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综艺的意义不止在于放松身心,

也可以自我审视,

构造一段健康的情感联结。

另外,提醒大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如何过好自己的生活才是应该思考的问题。

刘迪雅

朱泾人民法庭

法官助理

本期作者

来源:木讲故事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