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韩国JTBC《事件班长》节目报道了50多岁的A女士与20多岁的护士女儿同住的烦恼。A女士抱怨道:“儿子早就独立生活了,但女儿以省钱为由拒绝搬出去。她也不分担家务,只是偶尔洗衣服或打扫。”
就业后继续住在家里需不需要交生活费?
近日,韩国JTBC《事件班长》节目报道了50多岁的A女士与20多岁的护士女儿同住的烦恼。A女士抱怨道:“儿子早就独立生活了,但女儿以省钱为由拒绝搬出去。她也不分担家务,只是偶尔洗衣服或打扫。”
A女士认为:“租房也要付房租,女儿难道不该给我些生活费吗?”于是她要求女儿每月支付30万韩元的生活费",但是遭到了女儿理直气壮的拒绝:“我就是袋鼠族,为了省房租才住家里的。”
A女士倾诉道:“如果我是全职主妇也就罢了,可我每天都在餐厅做厨房工作。女儿两年前就当上护士了,每两个月还有奖金,工资比我还高。”女儿反驳称:“我偶尔也会给零花钱、买好吃的,为什么非要固定给生活费?”
针对A女士和女儿的矛盾,律师指出:“韩国法律上,子女满19岁后父母便无抚养义务,母亲要求的金额并不过分”、“独立生活的话再怎么节省也要100多万韩元,30万只是象征性分担的金额,我认为还应该多给,子女本就应该善待母亲”。
韩国网友们也对女儿提出了批评:“妈妈还在餐厅打工,女儿的脸皮也太厚了”、“赶紧搬出去!才要你30万应该偷笑吧”、“太离谱了,我住家里每月交70万”、“吃着妈妈做的饭,穿着妈妈洗好叠好的衣服,用着各种日用品,妈妈还在打工,你凭什么不给钱”、“良心被狗吃了吧?我月入200万,每月交20万生活费,每周请全家下馆子”、“妈妈没开口就算了,既然提了,不想搬出去就该给钱啊,住房、吃饭、日用品、家务全是妈妈在负担啊”……
来源:奋斗在韩国一点号